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日本官员再次辩称核污染水符合“安全标准”——强行狡辩行不通
来源: 解放军报      时间:2023-08-17 06:52:10


(资料图)

8月16日,在韩国全罗南道高兴郡沿海一带,韩国渔民手持标语参加集会活动,抗议日本核污染水排海计划。 新华社发

近日,日本外交官员冈田健一在接受媒体专访时企图为福岛核污染水“洗白”,认为福岛计划排放的水中存不存在放射性氚不重要,重要的是是否合乎“安全标准”。自上月初,日方拿到国际原子能机构(以下简称“机构”)发布的福岛核污染水处置综合评估报告后,日本官员就再三拿机构报告作“挡箭牌”,对外辩称福岛核污染水排海方案“总体符合国际安全标准”。然而,国际社会早就对机构报告提出过重重质疑,日方继续强拉机构报告为自己背书毫无意义。

机构报告不能当作启动排海的“通行证”。两年前,日方请求机构审查评估其排海方案,从一开始就将其他处置方案排除在外,说明日方早已预设核污染水排海的结果,邀请机构评估不过是为了掩人耳目、混淆视听。机构报告没有消除国际社会对日本核污染水排海的疑虑,反而引起了更多质疑。因授权所限,机构没有审查日方排海方案的正当合法性,没有评估日方净化装置的长期有效性,没有确证日方核污染水数据的真实准确性,更没有对可替代方案进行充分验证。在这种情况下,日方继续拿机构报告背书,只能说明其拿不出证据自证清白,核污染水排海是真有问题、大有问题。

强行狡辩免除不了日方的道义责任和国际法义务。国际社会一再关切日本核污染水排海,本质是关切日本转嫁核污染风险,违反国际法义务。福岛核污染水含有60多种放射性核素,所包含的放射性核素在排海后将蔓延至全球海域。更令人担忧的是,核污染水排海的口子一旦被撕开,以后其他国家可能也会这样处理核污染水。而向海洋排放核污染水既没有先例,也没有共同认可的标准。无论是机构,还是日本政府,目前都没有给出令人信服的解决方案,太平洋岛国曾提议,关于日本核污染水排海计划的国际协商不应局限于机构。日本向海洋排放核污染水,涉嫌违反《联合国海洋法公约》等国际法规定的保护和保全海洋环境的义务。无论日本政府如何强行狡辩,都改变不了其涉嫌违反国际义务这一事实。

继续装聋作哑、一意孤行只会把自己推向国际社会的对立面。近来,日本执意推进核污染水排海计划,引起日本国内民众和周边邻国此起彼伏的批评和反对。令人遗憾的是,日方不仅无视汹汹民意,还诋毁持反对意见的国家,并顽固坚持如期启动排海。日本应当清楚,机构报告平息不了外界对核污染水排海的质疑。奉劝日本政府迷途知返,全面回应各方关切,忠实履行国际道义责任和国际法义务,停止强推核污染水排海计划,切莫一条道走到黑。(李庆桐 贺书引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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